杜莎夫人蜡像馆恶搞者不堪“骚扰” “有人发邮件侮辱我”

杜莎夫人蜡像馆恶搞者不堪“骚扰” “有人发邮件侮辱我”

杜莎夫人蜡像馆恶搞者不堪“骚扰” “有人发邮件侮辱我”

时间:2006-09-18 16:52:00 来源:新闻晚报

收藏 >杜莎夫人蜡像馆恶搞者不堪“骚扰” “有人发邮件侮辱我”

 “我受到公众谴责,知道错了。但没必要每天打电话、发邮件,有些言词太吓人!”15日,张德(化名)说。   之前,他关掉了手机、博客、网页、msn(网络聊天工具)。“风雨”源于:他和朋友恶搞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的一组照片,在网络论坛被公布。   ■张德:“我怕了”   “现在,你的生活怎么样?”   “不好。被骚扰。有人发邮件侮辱我。msn上有人疯狂加我。”张德说。   9月14日,本报刊发《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名人”遭非礼》,张德和朋友的一组不雅照片被他人在网络论坛公布,引发多方争议。此后,照片被国内门户网站转载,人物面部被“原汁原味”地公布出来。   接着,张德的生活突然“热闹”了———有人网上骂、发邮件骂、甚至打电话骂,不断有记者要采访,“好累,受不了。”   “最初,我把照片贴在专业网络论坛上,说明不得转载。”   张德说,但有人擅自转帖,门户网站再转,搞成今天这样。“真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联系方式的?”张德说,甚至有人这样揣测,是不是我和什么人一起炒作。“我怎么一一解释?”   截至发稿,张德关掉了手机、个人博客、摄影网页,拒绝媒体采访,给各大网站一个个打电话,要求删除照片。   “怕了。我受到公众谴责,知道错了。”张德说,我还想继续生活下去。   张德还告诉记者,他在新浪专门开设了博客,向Twins组合表示歉意,并保证会引以为戒,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也会提醒身边的朋友正确看待蜡像。   ■律师:隐私保护,难   徐品飞(上海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无论是个人博客还是公众网站,都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恶搞者将照片公布,那就表明他已放弃自己的权利。因此,网站转载不构成侵权。   但如果发布照片的不是恶搞者本人,同时又在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照片,那么,不管是发布者还是转载的网站,都可能侵犯恶搞者的隐私权。   此次事态的扩大,可能和某些网站有直接关系,但这不侵犯恶搞者个人的利益,它侵犯的是公共利益。   ■专家:恶意转载不道德   蒋逸民(华师大社会学副教授):网站一味追求点击率,博取公众“眼球”,毫不顾及社会影响,折射了网络道德的缺失。恶搞者抱着调侃、玩世不恭的心态拍这些照片,反映了社会的多样性。他将这些信息放上网,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
编辑:
凡注明 “卓克艺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卓克艺术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卓克艺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本页
回到
顶部

客服电话:18956011098

©2005-2018 zhuoke.cn ICP皖ICP备090186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