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梨画案为明式家具典范
黄花梨画案为明式家具典范
黄花梨画案为明式家具典范
时间:2007-08-13 00:00:00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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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家具是中国古代家具的高峰,南京博物院所收藏的一件黄花梨画案就是明式家具的卓越代表。
此案高82.3厘米、纵143厘米、横75.1厘米,黄花梨案体,铁力木面心。夹头榫结构,即四足上端开口嵌夹牙条的做法,腿足用圆材,全身光素。侧面枨子两根,将腿足连结在一起。木色黄略呈红色,结构坚韧,木质细密,纹理清晰如行云流水。整体比例匀称,简约,雅致,文化韵味浓郁。古家具研究泰斗王世襄先生在《南京博物院藏宝录》中称此案造型为明式画案最常见,也是最标准的造型。
此黄花梨画案材质珍贵,保存完整。最为重要的是:此案的一条案腿近上端有阴刻篆文收藏款,款字为三行、二十六字。内容为:“材美而坚,工朴而妍,假尔为凭,逸我百年。万历乙未元月充庵叟识。”万历乙未即万历二十三年(1595),距今已有400余年的历史。有铭文、款识的明清家具则更是极其罕见。款识中的“充庵”,是何许人,已不可考。从款识上看不能确认他是这件黄花梨家具制作者或是最初的主人,还是后来的收藏者。但此画案传至清同治年间,已归吴门夏氏收藏。夏氏曾祖夏穗生是清代江南织造名门“苏州夏庆记丝绸庄”的创始人。其人酷爱收藏,祖居苏州城内一幢四进的大宅,内多细木家具,黄花梨画案就是其中之一。
夏穗生先生将画案及家产有序地传到他的后人夏稻邨。夏稻邨先生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与苏州雷允上药店的创始人雷允上的孙女雷传珍女士(1917~1997)结为伉俪。解放后,雷传珍女士将家中旧存具有文物价值的票据、奖状、书画、细木家具等陆续无偿捐献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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