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讲究的是创意,不能不承认,舒勇的上述设想太富于创意了。我丝毫不怀疑艺术家创作“生命之花”的善良动机和意图,对此,他作出了充满诗意的阐释:“若干年后,或许人们会逐渐淡忘这段历史,然而死难者的骨灰可以以花为载体,静静地,淡淡地向我们重诉这段历史,让我们在刻骨铭心的体验和凄美中,永远铭记这次灾难。”他的话暗合了马克斯·韦伯提出的意图伦理:一个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动者的信念、意向的价值,它使行动者有理由拒绝对后果负责。意思就是只要动机是美好的,意图是正确的,目标是正义的,那么,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而且要求大家都容忍由此而来的各种手段。
在此,艺术家忽略了一点,即上述意图伦理挑战和颠覆了生命伦理。舒勇先生罔顾中国的国情,以为国人在生死问题上的认识已经大彻大悟,以至可以放弃传统的丧葬习俗,将亲人的骨灰交给一位陌生人自由支配。国人还未觉悟到这个程度,他们可以不相信鬼神,但仍有许多人迷信灵魂,以为人死灵魂不灭,死亡只是肉身的消失,灵魂则升入天堂了。他们相信轮回说,因果报应说,故从来就是将死看做是生的一部分,对逝者及其遗物(包括骨灰)怀抱一种敬畏之心。在他们看来,用隆重的葬礼来祭奠死者,不仅是在表达对逝者的一份追思,而是寄予了他们的一份希望:去世亲人的在天之灵会护佑他们岁岁平安。
按唯物主义的观点看,人死即魂灭,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不灭的灵魂,遗体和骨灰与一般物质毫无两样。但受二千多年传统文化的影响,国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即使知道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也宁愿相信去世亲人的灵魂仍然在护佑他们,故丝毫不敢怠慢假想中的亡灵,总是要用约定俗成的繁文缛节来表达对死者的敬畏。与其说他们这么做是在自欺欺人,毋宁说这是在完成一种精神寄托。所以说,国人从来就是把供奉骨灰当作一种神圣的仪式来奉行,将其当作是生命伦理的一部分来恪守,否则就要被人诅咒为大逆不道。
而艺术家本乎意图伦理,只想着他的动机美好,全然不顾在实现其美好意图时必须采用的手段:将各灾民家属捐献出来(有没有人愿意捐献还是个问题)的骨灰凑合在一起,再注入掉料,捣碎拌匀,然后按照艺术家的构思,将它们当作烂泥一样涂抹到框架上,最后雕塑成“生命之花”,待干燥后,再陈放到国家博物馆或者汶川大地震纪念馆供人凭吊欣赏。用这样的过程和手段来完成艺术家的构想,在亲人看来是否太过残酷,在我等外人看来是否心有不忍?
最后,我想提醒舒勇先生一句,在意图伦理之上还有生命伦理,并不是只要动机是美好的,意图是正确的,目标是正义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将骨灰拿来做塑像的材料。须知,手段和途径的不正,将直接导致意图的走样,结果会全盘皆输。艺术家用来纪念汶川大地震的艺术方式多种多样,何必一定要选择这种让人心生恐惧的方式去纪念呢?还是趁早放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