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齐:中国版画艺术的持续发展

应天齐:中国版画艺术的持续发展

应天齐:中国版画艺术的持续发展

时间:2009-01-19 11:29: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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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至2008年8月初中国当代艺术网执行主编徐盛(兼《艺术经典》执行主编)就吴冠中2007“丝网版画新作”问题讨论以来,丝网版画与印刷复制品问题在业内引起一番讨论,百雅轩也在其他媒体上做出了一定的回应,徐盛就这些回应再次与版画家应天齐先生做了对话。

    徐盛:百雅轩最近又推出了王怀庆的版画,您怎么看?

    应天齐:
提出复制印刷品缘何成为原创版画的问题这么长时间以后,(从08年8月起)百雅轩正面和非正面的对这个事情都有回应。比方说,我看到上海证券报上有写“百雅轩以攻为守,力推王怀庆的版画”,李大均本人也接受了《南方都市报》对他的采访,对本人提出的质疑做出了正面回答。我觉得这些文章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我们的一种回应。

    李大均为推广王怀庆的版画有些说法颇耐人寻味,有关文章介绍,王怀庆有两种版画,一种是铜版画,(画家本人亲自去巴塞罗那专业的铜版画工作室制作),一种是丝网版画“水墨人体”(“由百雅轩版画院和艺术家共同创作”)。

    作为一个版画家,我很欣赏王怀庆做的铜版画,是运用了版画特有的艺术语言。百雅轩提出了王怀庆的这个铜版画可以叫做“原创版画”,因为“完全是(王怀庆)他自己动手”。 另一种是水墨画的“复制版画”,是百雅轩做的,强调“画家参与了从制版到最后签名认可的整个过程”对此我不能苟同。我以为画家就是参加进去也不能说明版画的原创意义,因为他不是利用这个技术去创造,而是复制他的水墨画。对于这一点,李大钧也提出能否分一分,他说:“可以考虑提出‘非原创版画’的概念,有别于‘复制版画’”。我觉得李大均先生在认识上有所提高,他在思考这个问题了。在我提出对吴冠中丝网版画的质疑后,他能提出了“非原创版画”这个概念是可喜的,李大钧起码承认了“原创版画”的存在,这是我将这个问题提出以后的一个收获。但是,他提出的所谓“非原创版画”的概念却又与自己之前的说法相矛盾,从语意结构来分析,“非原创”即“不是原来的创作”,也就不是原作!辞海中对“原”的解释为“原来、起初”。对“原稿”的解释为“未经他人参与”。对“创”的解释为“始造之也”。李大均的“非原创版画”在语义上看来既非“始造”也非“原来”又有“他人参与”,提出这一新的概念就等于承认百雅轩制作的不是原作,那就是印刷复制品无疑了。

    李大钧在商业的运转上还是挺成功的,对中国艺术市场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他的问题是把自己定位于一个画家、理论家的角色去代替艺术家或理论家发言,我觉得他的身份错位了,由于他知识结构的欠缺,对一些问题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而在理论上肯定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一家画廊或经营艺术的商人,未必非要改变身份进入理论家或批评家的位置,探讨艺术的界定、艺术的源发、艺术的创作流程,这是画家和理论家的事儿,画廊或经营艺术的商人因为其身份与利益相关,作为艺术经纪人是不具备学术话语权的。

    徐盛:媒体上刊载李大钧说您“对丝网版画的认识肤浅而无知”。

    应天齐:
这个我听说了,他说“应天齐是搞木版画的,他不知道什么是丝网版画。”而且他认为我是仅凭百雅轩的一本画册断定他这个东西不是原创版画。实际上我在深圳、在上海艺博会、杭州艺博会上都亲自仔细看到过百雅轩这些复制品的原件。版画分为平、凸、凹、漏:平版画是石版画,凸版画是木刻,凹版画是铜版画,漏版画就是颜色通过网眼漏印下去形成图形,就是丝网版画。早在远古时代,先民们就有利用植物叶子干枯后的经络作为一种漏印的网来印制图形,这是最早的丝网版画。西方早在14世纪,骑士圣·约翰把沥青涂在网上,然后绷在木桶上印成香蕉的形象。之后,中国古代又有用人的头发或其它毛发织成网作为网版印制图形。丝网版在工业上的运用很多,比如印染业印毛巾、印被单。上个世纪以来,丝网印刷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工业力量,广告、纺织、印染、玻璃、陶瓷、电子产业中的电路板和生化器械,大幅面的数码印刷、光盘封面印刷等商业印刷也都普遍使用这一技术,决不如李大均所说是一种版画的新品种。

    本人从事版画创作四十余年,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做过许多丝网版画。丝网版印制技术随着历史的发展越来越进步,比如,发明了感光胶,把感光胶涂到网上,然后利用透明片画图,画完后透明片搁到拷贝台上,再把网搁上去感光,透光部分能感光,画过图形的部位不透光没有感光,再用温水冲网,没有感到光的胶就化了,感到光的胶就不脱落,图形自然就留下了漏印的网眼。现在利用印刷透明菲林片更加便捷,使用电脑数码分色制版技术更加先进,过去我们要在暗房里感光,现在任何光线下感光都没有问题。颜料也从油性颜料发展到水性颜料,我相信还会进步,但通过网漏印这一点是其根本,否则不能称为丝网版画!百雅轩目前还没有做到最好,吴冠中先生评价也只是“个别的已近乎乱真”。

我还是强调这个观点,版画艺术家是利用这一技术去创造了版画艺术,百雅轩是利用这个技术去进行一种工业化的生产,进行复制,无论画家参与不参与,它都是一个复制的手段,而不是画家的创造手段。之前我们谈到,国际版画规定中强调艺术家本人要亲自用版去创造。王怀庆的原创铜版画改变了他的油画,跟他的油画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亲自去巴塞罗那专业的铜版画工作室亲自独立制作,(而不是参与),和李大钧提出的王怀庆介入到百雅轩水墨画印刷制作工序中是不同的。这一点李大均是承认的,并在王怀庆版画的商业推介中加以区分的。(见《上海证券报》08年11月1日3版)

    李大均通过媒体对我说:“艺术最后要归结到艺术品本身的效果和质量,原创的东西不一定好,甚至可能是垃圾,原创的作品也不一定比非原创的好。”这里面又产生了问题,首先什么叫“非原创”?如果根据创作理论体系我们来认定“非原创”,那么你做得再好的“非原创”(复制品)也只能与“非原创”去比较,不可能拿来跟原创作品比较。哪怕是再没有价值的原创作品,你都不能跟它比较,因为不是一个范畴。正如我们不能说《梦娜丽莎》的复制品好过吴冠中先生的油画原作一样,这是李大钧认识的一个误区。

    李大均谈到艺术在发展,“艺术家也不一定亲自动手,比如雕塑、装置、新媒体等,艺术家只要出创意,可由团队完成。” 李大均在这一点上混淆了后现代艺术和架上绘画之间的区分,尤其混淆了平面绘画和雕塑、装置的不同。装置和雕塑历来就不能和平面绘画比较。因为其制作庞大,作品是立体的多面的,不是平面的,他们都是有人帮助完成的,有可能是一个团队,有时艺术家做一个小的泥稿就可以了,剩下由工匠去完成。但是平面绘画不是这样的,画家只要参与创作都要署名。比如说,首都机场的壁画,张仃带着学生去画,都是要署名的。如果是一个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吴冠中版画,并“创造了吴冠中新的版画艺术语言”,那参与者也是要署名的,我们没有看到这种共同创作完成的版画上有其它创作者署名,他们仅仅是复制者,不是创作者。

    我们不要混淆概念,复制品只能和复制品比较,架上平面绘画只能和架上平面绘画比较,雕塑、装置、新媒体也只能在自己的范畴相互比较。原创和非原创也要在两个概念下分开比较才是正确的。

    徐盛:百雅轩在《南方都市报》上说您“是一个善于炒作的人”,“有个人目的的炒作”这个您可以解释一下吗?

    应天齐:
我觉得李大钧先生说这样的话已经抛开理论探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了,我和他从未谋面也不认识,更未有过任何合作,他根据什么事实对我做出这样的评价,你要拿出根据来,我是以什么个人目的进行炒作。如果说不出来,实际上是对我个人名誉的侵害,说这样的话是要负责的。

    另外,大家注意自己的发言,我很尊重吴冠中先生的艺术,甚至我没有说他一定是有什么目的,只是说他可能治学不严谨;至于百雅轩为什么这样做,我还是抱着一个疑问。通过他们的一个回应,我觉得他可能出在一个根本问题上,就是他超越了自己的商业身份来谈并不属于他议论的话题。李大均谈理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许是商业目的,或许是他对学术感兴趣,我们姑且不去评价。那么,作为一个商业机构以理论来界定自己销售的作品是违规的,一个理论家是不能去开画廊的,我们必须提醒他,因为你在卖东西,你就不能用学术、用理论来吆喝自己的东西好。比如说,李大均著文“略记吴冠中先生的丝网版画艺术”,这就是一篇学术论文,但是他在这个论文里却写了吴冠中先生的版画收藏潜质如何,增值空间有多大,这就不是对吴冠中先生艺术的一个讨论,反而变成了对吴冠中作品在市场上的推介广告。

    我不是和百雅轩过不去,也不是和吴冠中先生过不去。我想得更深的是,如果再过20年,拷贝和印刷技术肯定是要超过今天的。百雅轩现在做的这个东西(吴冠中先生水墨作品的复制品),吴冠中先生也说了,“个别的已近乎乱真”。那么再过20年,有可能连艺术家自己都分辨不出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我们在美国科幻大片里也看到,克隆人的产生让真实的人回不了家。在这里,其实已经把问题提出来了,就是真假混淆以后对人类本真性的一个挤压。

    早在上个世纪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里面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提到“在机械复制时代,我们人类本真性的丧失会遭遇一种混乱。”这不是吴冠中或者百雅轩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艺术和科技之间的问题。它每时每刻都会和我们发生关系,所以在更发达的科技时代到来之前,作为艺术家,我们要保护我们的艺术不要受到高科技的伤害。我觉得这个世纪就是科技与艺术的战斗,我们盲目地泛滥地使用这种科技手段,并且混淆印刷复制品和原创、原作的界线,必然对艺术本身造成伤害!

    我对百雅轩和吴冠中先生没有任何成见,只是站在科学和艺术的角度去思考,去提出问题。百雅轩作为一个艺术品的复制机构,或者一个画廊,他们不是专业的学术机构,在这个问题上产生的一个错误或者是一个混淆,只要不是出于盈利目的而有意混淆,我觉得没有关系,吴冠中先生是明确认定这是一种“复印与克隆”,但对百雅轩市场宣传的默认也会对市场产生误导,只要把它纠正过来就可以了。制作有画家签名印刷复制品的做法国内国外都有,我在欧洲考查期间参观过法、德、西班牙的多家制作工坊,在国外并没有问题,大家都很清楚并进行区分,欧美画廊在销售时都会声明这一不同,百雅轩的问题出在一定要把这样的东西说成原作、原创,甚至称“吴冠中先生创造了新的版画艺术语言”,把旧作当作新作,把墨彩画称作原创版画艺术,就让人不能接受了,这样的做法肯定是值得商榷的。

    百雅轩在这个问题上应主动澄清,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科技被我们人类掌握,就能有效地传播我们的艺术,同时也证明了艺术的唯一性和本真性及其价值。如果科技吃掉艺术,就会造成混乱,使人们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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