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紫檀(非洲黄花梨)
染料紫檀(非洲血檀)
文/曹经纬
在木材流通市场上,同类商品材(木种)往往是由单一树种或若干宏观构造相似的树种组成,其代表树种通常作为该商品材(木种)的代名词,国外如此,国内也基本如此。因此,以代表树种作为木材流通领域的木种学名,在解决目前红木市场上存在的鉴定困难及产地区分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
树种是树木种类的简称,木种是木材种类(商品材种类)的简称。把树种归并或离析而成为商品材,这就是木种的划类。亲缘密切的树种,它们的木材常难以区分,因此用单一的商品名称(木种)销售。将树种归并为木种的原则是:亲缘密切,外观相似,用途相通。每个木种所含树种数目的多寡,决定于各树种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和外观的可识别性,以及经营管理水平,包括从业人员识别木材的能力。
以下,以紫檀属树种的非洲产商品材为例来加以说明,目前国内市场上紫檀属的非洲材主要可分为四类商品材。
第一类,索亚紫檀(Pterocarpus soyauxii)市场俗称红花梨,按《红木》国标鉴定一般为亚花梨。
第二类,安哥拉紫檀(Pterocarpus angolensis)市场上俗称高棉红,按《红木》国标鉴定也归亚花梨。
第三类,染料紫檀(Pterocarpus tinctorius)市场俗称血檀,因《红木》国标中其未列入此木材名称,故通常可鉴定为紫檀类或花梨类,其原因一般视为具多种变种并存在同种异名现象。
第四类,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 Poir)市场俗称非洲黄花梨,非洲花梨等,按《红木》国标归类属花梨木类,但因其商品材中通常也包含若干相似树种或变种,故也出现与染料紫檀相似的鉴定结论,即花梨木类及亚花梨类。
在这四类商品材中,目前最难鉴定和有争议的是染料紫檀和刺猬紫檀这两个木种,其原因是当前国内鉴定机构缺乏相应的鉴定依据,如刺猬紫檀通常也鉴定为安氏紫檀(安氏紫檀国外相关资料称产于赞比西河流域,为光亮紫檀变种之一,与安哥拉紫檀相似)。故在市场上采用代表树种作为木种的名称,是目前解决市场鉴定难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
(作者供职于上海木材行业协会木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