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此前风传了半年有余,但广州检察机关2月26日对名嘴陈维聪案的正式移交起诉仍然震惊了业界。
根据检方披露,2011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陈维聪通过虚构年份、出处、伪造《广东省文物总店文物商品证明书》及通过隐瞒真实拍卖价格、虚构竞拍过程、虚报竞拍价格等手段,高价出售各类物品给被害人,共骗得人民币逾2.2亿元。
实际上,这是去年继广美萧元案和龙麒阁林小波案以来,广州铁腕查处的第三宗性质恶劣、数额巨大的艺术品诈骗案。说来也巧,2月初公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 法》(新修订)将在今年“3·15”正式付诸实施,矛头直指艺术品市场长期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顽疾。种种迹象表 明,2016年对艺术品行业来说,或是一个在破旧立新背景下的新元年。
28日,笔者到一位已经从事艺术品经营十余年的朋友那坐,对方就说起,今年春拍还没有开始,但是很多拍卖行的负责人已经开始睡不着觉了。早就有风声透露, 今年税务管理部门很有可能将在新规实施后加强对拍卖市场的监控,那种动辄抬到天价的拍品将作为重点盯梢的对象。以前经营者可以隐瞒艺术品来源,买家只能对 赝品自负责任,因而就算卖方与拍卖私下联手做局、故意误导买家,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新规实施后,这一被拍卖行业沿袭了十多年的老规矩将彻底被颠 覆——若经营者提供不了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萧元案、林小波案和陈维聪案的曝光,则一针见血地透露出,参与制 假贩假,是必须承担巨大法律成本,甚至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后悔一生的。
犹记得去年笔者在采写《嘉德在线售卖名家赝品》那篇文章时,就曾经亲身体会过一次买假维权的痛苦。就算笔者第一时间发现了交易中的作品有问题,但是,面对 卖方的霸王的条款和强词夺理,一位普通的消费者是根本没有办法通过合法的渠道去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因为《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前,整个艺术品市场,到 处都流行着一些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老规矩”和“潜规则”。正是因为有这些“老规矩”和“潜规则”的存在,造假利益集团可以公然在线上和线下向卖家推广 和销售名家的赝作,丝毫不用担心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管理部门在接到艺术家或消费者的投诉后,亦无法像处理一般商品的假冒伪劣问题那样做到“违法必究”。著 名画家、广东画院前院长王玉珏就曾经跟笔者感叹过,当前艺术品市场的造假卖假,弄得她早就心力交瘁。通过上网搜索,可以看到很多知名艺术品电商,都在推销 所谓由她创作的“裸体女人”,实际上,自己从未画过这类人物画。但是,面对如此赤裸裸的造假和卖假,艺术家就算发现了也毫无办法。甚至有一些卖假的商家, 还公然劝艺术家“少管闲事”。
造假集团之所以气焰如此嚣张,看准的就是违法的成本不高。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与笔者聊天时甚至还愤怒地感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商、微商的兴起,对于那些搞网拍和微拍的经营者来说,卖假甚至到了零成本的地步。
对艺术家和大众买家来说,新《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让所有造假卖假的人从此睡不着觉,这无疑是大快人心。但是,对于从事艺术品经营的人来说,他 们囿于眼前的利益取舍问题,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特别是对于资金实力不够、近两年又已经被行业大调整折腾得精疲力尽的小商家来说,新法的适用无疑会提升他们 的经营成本、加大他们的生存压力。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副主席何文发先生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一个健康向上的行业,才能让经营者可持续地去获得自 己的商业利益。靠出卖自己的信用来获取利益的做法,不仅对其他人不公平,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不长远的。有眼见的经营者,就应该与时俱进,趁着新法出台这股 春风,一起来破旧立新,建立艺术品市场的新秩序。唯其如此,这个行业才能去实现多赢,让所有参与者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