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历代由朝造专设的瓷窑均称“官窑”,所产瓷器称为“官窑瓷”。“官窑瓷”分为两大类,狭义的指朝廷垄断,专窑专烧的,叫御窑瓷。广义的则是由朝廷设定标准,用窑不限,即民窑也可烧造,最后由朝廷派专人按统一标准验收,合格者统一采办,称官窑瓷。
由于两种瓷器均由“官家”督造和采办,所以对民间而言,统称为官窑瓷。但就管理而言,则有非常大的区别。
御窑瓷
所谓御窑瓷,是指专供皇家使用的瓷器,在器型、纹饰上均有严格的礼仪规定,等级森严,均与《车服制》严格对应,错用或擅用均为重罪。
御窑瓷在严格的等级规范下,作为皇家专用的瓷器,其下细分为:
一、皇家瓷:比如清雍正的“正黄瓷”,就是皇家专用色彩,仅皇帝和太子可以使用。纹样方面,皇帝所用为五爪金龙,亲王则只能用四爪行龙,且称为蟒。
二、王府瓷:型制设彩依例专烧,供包括亲王在内的其他皇室成员使用。文物中著名的“乐道堂瓷”即是王府瓷中的典范之作。
三、一品宫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多作帝王赏赐之用。早期的宫瓷题材多取自官服上的补服元素,比如武一品的麒麟,文一品的仙鹤等。
值得一提的是:民窑瓷用龙多将爪藏于云水之中而不现,可以说是一种皇家礼制与民俗的相互妥协。《清史稿》记载:皇家御窑烧造,归养心殿造办处负责,即由养心殿造办处提供型、制、纹样、工艺要求,很多样品均在京城试烧,这一点在康熙一朝尤多。逢皇家盛典,则会专门指派高级官员(往往是皇室成员)督办。
官瓷
官窑瓷,主要是庞大的官僚君体使用,型制要求相对较低,多限于花鸟虫鱼神话等“礼制”之外的题材,有时皇家会作为“趣味”把玩器采购,但多为官员、富商使用。这一类瓷器,一般由内务府采办,在景德镇设有专门的督陶官,长年烧造。
清末后停产,于2008年10月28日由中国官窑陶瓷国际集团正式恢复制作。
此款瓶洗口,长颈,圆腹,高圈足。通体施黄釉,釉层肥厚。器身布满大片纹,纵横交错。此瓶仿汉代铜器式样,线条简洁雅致,凸起的弦纹改变了造型的单调感,增强了器物的装饰性。釉色给人以凝厚深沉的玉质美感,细致淡雅,为官窑珍品。